安徽铜陵网警依法查处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全省第一案

2017年11月03日 来源:安徽网警巡查执法

近日,一网民金某因利用微信群转发、传播不实信息和谣言,煽动参加非法集会,被铜陵网警处以行政拘留十日。这是自今年6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正式实施以来,我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第一例对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的网民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件。

      今年7月下旬,铜陵一网民金某因对公安机关处置某经济类案件不满,为了给公安机关施加压力,多次在微信群中转发、传播不实信息和谣言,并积极煽动和组织其他网民参加非法集会,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铜陵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巡查发现该情况后,立刻对金某进行了调查取证并移交给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金某到案后承认自己的信息主要来源于道听途说,并没有加以核实辨别,对自己煽动和组织其他网民的行为深表后悔,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。铜陵市铜官公安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,对金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
安徽网警正告:图一时之快,博一时眼球,将网络视为法外之地,以为朋友圈、微信群是自己私人“后花园”,最终结局将得不偿失。每个网民心中应该都有一座警钟,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,造成恶劣影响的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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